更新時間:2025-09-15 10:40:35作者:佚名
一、產假規定是什么
依法生育的夫婦,女方完成為期產假后,可獲三十日額外休假,此假期不阻礙職務晉升或薪資調整,且視同工齡計算;雇主可根據實際狀況,提供額外福利。
法律規定,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女職工生產之后,其休假時長和相關福利留學之路,遵循以下條款實施:
(一) 正常分娩的,產后假不少于90天(含產前假15天);
(二) 7個月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按照正常分娩對待;
(三) 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15天;
(四) 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7天;
(五)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后假增加15天;
懷孕三個月以下出現分娩情形的,包含自主性及受控性兩種,領取的休養時間在二十日到三十日之間。
懷孕七個月前到七個月期間出現分娩或終止妊娠的情況,產后休養時間設定為五十日。
女性職員若在指定醫療機構生產,或因緊急分娩等特殊狀況無法在指定醫療機構生產時,其檢查費用、藥品費用、手術費用、住院費用、治療費用等,依照規定從基金中支付新產假規定,或由雇主承擔。
(九) 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女性員工產期結束之后如果還需要繼續接受治療,就應當依照國家對于疾病醫療的相應規范來處理相關事宜。
二、女職工產假是否是
女職工生育時,能夠領取98天的假期,其中在分娩前可以休息15天,如果分娩過程比較復雜,那么假期會額外增加15天,如果一次生育了兩個或以上的嬰兒新產假規定,每多一個嬰兒,假期就會進一步增加15天。
女性在懷孕階段若不足四個月就發生流產,可以領取十五天的休假;倘若懷孕已經達到四個月或以上再流產,則可以領取四十二天的休假。
女性休產假期間,若已參加生育保險,則由生育保險基金依據單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發放;若未參加生育保險,則由用人單位按照該女性產假前工資標準進行補償。
女職工在生育或者流產時產生的醫療開銷,依照生育保險所明確的開支范圍和報銷額度來處理。
(1)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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