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25 17:00:06作者:佚名
2018年的招生簡章已經發布,我們網站已經整理了西南民族大學2018年本科及預科招生簡章。這所大學擁有學士、碩士、博士的學位授予資格,同時設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西南民族大學2018普通本預科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西南民族大學2018年普通本預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國家民委的相關規定,為了保障我校普通本科及預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西南民族大學,隸屬于中央部委,是一所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其主管單位為國家民委,并與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設。該校具備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其國標代碼為10656。
第三條,學校的主要教學地點包括武侯校區與航空港校區。武侯校區的具體位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四段16號;而航空港校區則坐落于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的航空港開發區西南民族大學招生信息網,具體地址是大件路文星段168號。
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嚴格依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行,全面考量學生的德、智、體、美各方面素質,最終選拔出優秀人才予以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作為招生工作的主導機構,同時組建了一個由校領導、主要負責人以及校內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構成的預科招生領導小組,該小組專責管理學校的本科及預科招生事務。
西南民族大學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負責普通本科及預科招生工作的固定部門,承擔著組織與執行這一招生任務的具體職責,并負責處理日常招生相關事務。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招生計劃的具體分配依據及措施:2018年度,我校計劃面向本科生招生7003名,同時計劃招收預科生458名。依據教育部及國家民委相關文件的精神,秉承著改善學生來源結構、推動地區教育平衡發展的宗旨,學校堅守“服務于少數民族及民族地區,服務于國家發展大局”的教育理念,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全面考量了各省(區、市)及少數民族考生的入學人數與素質、畢業生就業狀況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多個方面,進而科學地制定了每年的招生來源規劃。招生來源計劃在經過國家民委和教育部審批確認后,將由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教育招生主管機構對外公布。
第八條,學校依據教育部及國家民委的相關規定,保留的招生名額不超過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這些預留名額,需遵循教育部和國家民委的指導原則以及學校既定的使用規則,主要目的是為了調整各省(區、市)高考上線考生的生源分布不均、優化生源質量、平衡民族比例、關注人口較少民族的考生以及處理末位同分等特殊情況。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依據教育部及國家民委的相關規定,我校普通本科專業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招生,考生群體涵蓋漢族及其他民族,其中少數民族考生占招生總人數的65%左右。根據各省份的生源狀況,我校將與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協商確定調檔比例,并具體商定其中少數民族考生的比例。此外,預科班僅面向少數民族考生招生。
第十條規定,在志愿投檔的各個批次中,若出現第一志愿考生數量不足的情況,學校有權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即便錄取了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依舊不足,學校將啟動征集志愿程序。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若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同樣需要進行志愿征集。在獲得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的批準后,如果征集志愿后生源依然不足,學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整至其他生源質量較高的省份,以完成招生任務。
學校承認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所設定的加分或降分錄取規則,在相同條件下,對少數民族考生給予優先考慮錄取。
第十二條 在普通本科專業及預科班招生過程中,依據考生的投檔分數進行錄取,并據此確定具體專業。
內蒙古自治區對進檔考生采取“招生計劃1:1比例內依據專業志愿排序錄取”的方式,這意味著按照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拔錄取,若出現退檔情況,則依次順延錄取;江蘇省則對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有明確規定,必測科目需達到4C等級或以上,選測科目需達到2B等級或以上,技術科目需合格,進檔考生將根據投檔成績,按照“優先分數,其次等級”的原則進行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貝語網校,選測科目等級為A+、A、B+、B的考生,將分別賦予4、3、2、1的分數值,然后按照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
高考改革試點省份和城市依據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錄取,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必須確保所選科目在規定范圍內。例如,浙江省采取了分段平行錄取的方式,按照招生計劃的1:1比例進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而上海市則對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先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再根據專業組內的專業志愿順序確定專業,專業志愿之間沒有設置專業級差,專業調劑僅限于專業組內部進行。
其他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報考者,根據他們的投檔分數,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選拔錄取。這意味著,在思想政治素質和身體健康狀況都符合要求的基礎上,優先考慮高分考生的專業選擇,且在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定分數差異。
當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專業分配將依照以下優先原則進行:(首先)考慮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其次)給予少數民族考生優先權;(再者)根據相關科目成績進行排序,文史類考生需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成績;理工類考生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成績;而對于不分文理的省(區、市)考生,則需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總和,語文和數學成績的總和,以及語文成績。當考生所選擇的志愿專業均無法滿足錄取條件時,若考生同意進行專業調劑,其成績將被考慮分配至其他專業進行錄取;反之,若考生拒絕調劑,則將執行退檔操作。
在招生規模所允許的限度內,學校會依據考生的專業志愿來適當地對專業招生計劃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十三條 在藝體類專業的錄取過程中,學校將承認省(區、市)級藝體類統一考試(聯合考試)的成績。考生必須確保其專業考試成績達標,并且文化課成績也要達到所在省(區、市)規定的錄取分數線。關于錄取和確定專業的準則包括:
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在錄取過程中,依據各自的專業志愿進行排序,然后根據各專業的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拔優秀人才。
各省(區、市)的報考者需依據其專業考試成績進行排序,優先選取成績較高的考生進行錄取。
當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專業分配將遵循以下優先級原則:首先考慮專業志愿的排序;其次,給予少數民族考生優先權;接著,參考文化課的總成績;最后,對比相關科目的成績,考生需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的得分情況。若進檔的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錄取條件,若考生同意進行專業調劑,則將根據其成績調整至其他專業進行錄取;若考生不同意調劑,則將進行退檔處理。
對于設有藏語文或彝語文基礎要求的專業,考生需具備相應的語言能力,具體標準需參照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發布的具體規定。
第十五條規定,學校所設的藏語零基礎班級,針對民族學(藏學)專業,實行免費教育,并且僅對那些在志愿中選擇了該專業的考生開放,不接納專業調劑。一旦入學,學生不得申請轉學或轉專業。
第十六條 建筑學、城鄉規劃以及風景園林等相關專業對學生美術素養有特定要求,學生入學后需參加現場繪畫能力測試。若測試成績未達到專業學習所需標準,學校將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將其調配至與錄取分數線相匹配的其他專業就讀。
華僑及港澳臺地區學生的招生及錄取事宜,需嚴格依照教育部制定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
第十八條 規定明確,學校在招收新生時,不設男女比例的限制,對待往屆生和應屆生將采取同等原則。
十九條 規定考生體檢需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并遵循相關補充條款。入學新生需進行全面的復查。
第二十條 注意了,新生入學后,他們需要學習的公共外語課程是英語或者日語,對于其他語種的考生來說,在填報志愿時需要格外小心。
第五章 附則
學業完成且成績達標的學生,將獲得西南民族大學頒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同時,若滿足一定條件,還將被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學費規定如下:美術學、雕塑、表演、音樂表演、舞蹈等專業每年的學費為12000元;動畫、攝影專業每年的學費為9600元;繪畫、藝術設計等專業每年的學費為7200元;音樂學專業每年的學費為6000元;建筑類(五年制)各專業每年的學費為6600元;普通理工類各專業每年的學費為4900元;普通文史類、農林類、體育類各專業每年的學費為4400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類各專業每年的學費為2000元(依據文件規定,此類專業學費應為4400元/年西南民族大學招生信息網,但學校對這部分學費給予減免,每人每年減免2400元);藏語零起點班—民族學(藏學)專業學費全免;預科班(包括代培外校預科)專業每年的學費為5500元。住宿費用范圍設定為每年每人800至1200元。具體收費標準將依據四川省發改委的核定結果確定。
學校在學生資助方面,依托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校級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學生補貼以及社會資助等多種途徑,構建了一個健全的學生資助體系,旨在穩定且高效地支持家庭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確保他們能夠順利完成學業。新生報到之際,特設經濟條件欠佳的學子“綠色通道”,并且為全校那些家境極其貧困的本科生及預科生精心準備了愛心大禮包、路費資助以及生活補助,而且在評估本科新生國家助學金時,確保了經濟困難的學生全部得到覆蓋,確保沒有任何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問題而無法繼續學業。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依據相關入學資格復查的規定進行全面核查。一旦查實有作假行為,將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上報至生源地的招生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學校會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招生相關資訊及錄取情況(具體網址請查閱)。如需咨詢,請撥打招生咨詢電話:。
自本章程公布之時起正式生效,其具體解釋工作由西南民族大學招生就業處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