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18 16:31:20作者:佚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國家及河北省的相關規定,經過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深入研討,并充分考慮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此編制本招生章程。
二、學校基本信息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位于享有“第二延安”和“長城博物館”美譽的冬奧之城張家口市。該校的辦學歷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成立的察哈爾張家口市技術學校。1978年,該學校晉升為本科高校,更名為“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它是經國務院批準的首批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院校之一。2008年,在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該校榮獲“優秀”評級。2013年,該校被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成為河北省唯一一所專注于培養土木建筑類專業人才的公辦普通高校。歷經七十余年的建設與進步,該學府已蛻變為一所以土木建筑學科為核心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分數線,工學、管理學、理學、文學、藝術學等多學科共同依托、協同發展的,特色顯著的高等教育機構。
1、學校名稱:河北建筑工程學院
2、辦學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朝陽西大街13號
3、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4、學校隸屬:河北省教育廳
5、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學生在規定時限內滿足所在專業畢業要求,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將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認可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同時,若學生符合學位授予標準,學院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證書。
三、本章程適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學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學校設立了專門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招生過程中的重要事宜進行討論與決策。該委員會內部設有錄取工作組,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執行和組織實施,這一任務由學生處的招生辦公室承擔。
學校設立了專門的招生監察機構,該機構主要負責對招生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來自社會的監督,以確保考生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招生計劃的分配需遵循以下原則與方法:依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學校的辦學定位及其發展規劃,我們秉持著整體規劃、全面衡量、優化資源配置的原則。以去年的招生計劃分配為基準,同時考慮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畢業生的就業狀況以及專業的發展前景等因素,進行科學且合理的招生計劃編制。編制完成后,需提交給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進行討論,并經其同意后方可實施。我校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數據為準。
七、錄取規則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循教育部規定,實行“學校主導、省級招生辦監管”的招生錄取機制貝語網校,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的統一協調下展開,全面執行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秉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全面審查,選拔優秀學生進行錄取。
英語和德語專業的招生對象僅限于英語語種的考生,而其他專業則對語種沒有特定要求。入學后,所有專業的學生都將統一采用英語進行公共外語教學,不再單獨開設其他語種的公共外語課程。因此,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報考時需慎重考慮。
3、男女比例:各專業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學校在招生體檢方面,嚴格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參照教育部、衛生部針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補充說明。
5、思想品德要求:不存在評價不合格情況。
6、錄取具體方式
學校會依據各個省份、自治區以及直轄市設定的招生方案和考生的實際情況來設定提檔的比例,且在招生過程中不保留任何備用名額。
在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錄取工作將依照該省的具體規定來進行。而對于尚未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錄取順序將依照考生所填報學校的志愿順序,首先是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招錄名額未滿,則將考慮第二志愿的考生。
學校在安排考生專業(類)志愿時,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且不同志愿之間不存在分數上的差異。
各生源省份的普通類專業(類)將根據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錄取排序,若投檔分數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的成績進行依次排序。若考生的成績未能達到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要求,學校將優先錄取服從調劑的考生至招生計劃尚未滿額的專業(類),直至該專業(類)錄取完畢;對于那些按照上述規則仍無法滿足專業(類)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學校將進行退檔處理。
建筑學、城鄉規劃以及風景園林這三個專業,對考生有一定的美術功底有所要求,除此之外,并無其他加試項目。
學校遵循國家制定的加分規則,對于符合政策要求的考生,在投檔時將依據其加分后的分數進行錄取。
新生入學后,將按照專業類別進行培養,具體操作則需依據各學院(系)的具體規定,在招生錄取的相應類別中進行專業分流,以便他們繼續在各自的專業領域深造。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普通類專業的招生中,遵循的是“招生計劃1:1比例內,依據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的規定。
針對參加高考改革地區的考生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分數線,需依據事先發布的選科標準以及各自省份的具體規定來進行招生錄取。
八、藝術類專業錄取
我校藝術類招生對各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的省統考、聯考或校際聯考成績予以認可,作為專業錄取依據,不另行組織校考環節,同時亦接受各省的投檔規定。根據“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錄取規則,在已投檔的考生中,對那些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藝術統考(包括聯考和校際聯考)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藝術類相應批次、科類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且滿足招生條件的考生,將依據省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拔錄取。若存在省藝術統一考試(聯考、校際聯考)中成績并列的考生,將依據其文化課總分從高到低進行選拔錄取;若總分依然相同,則將根據語文、數學、外語等單科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錄取。在提檔和專業分配過程中,將承認各省份實行的加分優惠政策。最終錄取結果以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發布的公告為準。
九、收費標準
學校對學費的收取依照河北省物價局核定的統一標準進行,學生根據招生大類進行分流后,學費將依據各自分流的專業標準來確定。具體各專業或類別的學費標準,可參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布的招生簡章。
住宿費:500元/年?生。
十、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適時對外公布錄取結果。
十一、獎勵及資助措施
學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以及校內勤工儉學崗位等多種獎勵和資助措施,旨在保障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十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符合條件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十三、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報到完畢后,學校將對他們的入學資格及健康狀況進行復核,對于那些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錄取標準的學生,將剝奪其入學資格。
十四、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位于河北省張家口市,具體是朝陽西大街13號,郵政編碼為075000。
2、聯系電話: -4187686
3、學校網址:
4、招生信息網:
5、招生咨詢QQ群:22484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