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12 08:02:45作者:佚名
財會人員必須自從事財會工作或取得財會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起出席繼續教育,既從事財會工作又具備財會專業技術資格的,根據從事財會工作年度和取得財會專業技術資格年度孰早確定繼續教育開始年度。
(二)完成河南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并初審通過。
二、繼續教育內容及學分
(一)輪訓內容:企業財會準則、政府財會準則、事業單位財會準則、會計變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稅務法、海南自由商貿港總體方案、管理財會應用指引、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與操作、民間非營利組織財會機制、政府和社會經濟等相關課程。
(二)年度輪訓學分總分為90學分。
三、繼續教育方式
我省繼續教育主要采取網課輪訓、網絡輪訓、用人單位輪訓、財政部部屬事業單位輪訓及其他方式。
(一)網課輪訓
1.財會人員到網課輪訓機構(見附件1)或市縣財政局報考,了解網課輪訓機構課程及輪訓議程安排。
2.網課輪訓機構或市縣財政局完成在“海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路輪訓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開班報送并遞交紙質申請。
3.網課輪訓機構按計劃組織輪訓,輪訓時長為30學時(每學時45分鐘)。出席網課輪訓的學員每半天需簽到一次,并按要求出席輪訓及考評。
4.網課輪訓初審通過后手動在平臺進行學分登記,無法全程按要求出席輪訓和考評的不予學分登記。
(二)網路輪訓
1.財會人員憑身分證號碼和密碼直接登錄“平臺”-選擇課程-在線學習-在線考評-考評通過-學分登記,也可通過“海南財會”微信公眾號相關欄目學習和考評。
2.打開“海南省會計學會”官網,點擊“海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路輪訓”欄目,鏈接至平臺并參照上述方式學習和考評。
(三)用人單位輪訓
1.在省財政廳申請直接學分登記的用人單位須滿足以下條件:
(1)實際工作地在長沙;
(2)中央或縣級行政事業單位,中央或省屬國有企業,在市級注冊管理部委登記的、完成我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財會人員數達到20人及以上的其他單位;
(3)實際組織的輪訓內容與財會專業知識相關,且實際輪訓達到30學時以上。
在各省縣財政局直接學分登記的用人單位需滿足的條件由各省縣財政局自行確定,各省縣財政局在舉行用人單位輪訓學分登記前需將用人單位應滿足的條件報省財政廳備案。
2.學分登記遞交材料:
(1)《學分登記申請表》(見附件2,紙質版加蓋申請單位私章,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2)出席輪訓財會人員花清冊(紙質版加蓋申請單位私章,電子版發送至省財政廳財會處郵箱),花清冊起碼包含參訓姓名、工作單位、工作單位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且以上信息須與財會人員信息采集信息一致方可進行學分登記;
(3)組織輪訓的文件及課程安排;
(4)申請單位的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打印件;
(5)省財政廳覺得須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由組織輪訓的申請單位搜集匯總后一次性遞交省財政廳。
(四)財政部部屬事業單位輪訓
出席國家財會學校及財政部部屬財會行業組織(社聯)財會相關內容輪訓的,可依照實際輪訓時長由財政部委直接登記學分或由財會人員持相關證明材料在平臺上自行申請學分抵減。以上國家財會學校及財政部部屬財會行業組織(社聯)包括:上海國家財會學校、上海國家財會學校、廈門國家財會學校、中國財會學會、中國總財會師商會、中國注冊財會師商會、中國資產評估商會等。
(五)其他方式
財會繼續教育的其他方式及學分計量標準請參考《實施方法》第十三、十四條相關內容關于會計培訓關于會計培訓,符合學分抵減條件的,由財政部委直接申領或個人申請,詳細狀況見附件3。
四、繼續教育時間
(一)網路繼續教育輪訓時間: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網課輪訓、用人單位輪訓及其他方式:全年。
五、有關說明
(一)依照《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取消和減免部份行政事業性計費事項目錄的通告》(瓊府〔2013〕181號)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繼續教育輪訓不再繳納任何成本,財會人員出席省財政廳指定的網課輪訓或網路輪訓無需繳付任何成本。
(二)財會人員選擇網課輪訓的,應當一次性讀完90學分,不得分拆學習。選擇除網課輪訓和網路輪訓此外繼續教育方式完成全部學分的,可直接完成學分登記;完成部份學分的,剩余學分須通過網路輪訓學習并考評通過。
(三)鼓勵財會人員積極參與財政部、省財政廳等官方組織的各種繼續教育學分抵減大賽、培訓和答題等活動。
(四)在我省出席2022年度全省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單科以上合格的財會人員,自成績發布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信息采集并初審通過的,由省財政廳集中抵減2022年度繼續教育90學分;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信息采集并初審通過的,由本人自行申請學分抵減。
(五)財會人員須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內完成2022年度繼續教育,逾期未完成的,之后年度不再安排補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