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27 15:01:53作者:佚名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離休人員(已申領退職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職年紀的人員,以評審執委會辦事機構開始收受報送評審材料之日為界);
3.公職人員遭到政務處分、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遭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在受處分期間的。
三、申報評審條件
(一)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具、以德為先的原則,凡報送中級財會師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財會法等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精神、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清廉自律,忠于職守,誠實守信;熱愛本員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須具有高中大專及以上文憑。
(三)閱歷條件
任財會師滿5年,即2015年末前任現職;具有碩士學位,任財會師滿2年,即2018年末前任現職。并按規定取得2018、2019、2020年度任一年度中級財會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對常年在基層各鎮、社區(農村)從事財會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業績突出的,文憑要求可放寬到本科。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依據《勞動協議法》簽訂了有效勞.動協議從事財會工作的人員,任職時間從符合全省財會師資格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出席考試并取得財會師任職資格的時間算起。
(四)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系統把握和應用經濟與管理理論、財務財會理論與實務;具備較高的新政水平和豐富的財會工作經驗,能獨立負責某領域或一個單位的財務財會管理工作,具備解決財會實務工作中復雜業務問題的能力。工作業績較為突出,有效減少了財會管理水平或經濟效益。在執行財會準則、實施內部控制機制、推進財會信息化、加強財務管理、運用現代財會管理辦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財會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財會相關研究課題、調研報告、管理辦法或體制創新等。
(五)工作業績成果條件
任財會師以來,取得的財會工作業績成果須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在財務、會計領域某個方面有前瞻性研究成果,對解決本專業疑難問題,發揮了關鍵性作用,經同行學者鑒別具備較大影響力并取得了顯著效益,得到縣級以上行住戶管部委或大小型企業的書面認可;
2.主持一個行業或一個大小型企業財會工作其間,有過財會方式創新或先進經驗小結,被縣級以上行住戶管部委或大小型企業認可并給予推廣;
3.作為主要落筆人參與起草行業或大小型企業的財會核算機制、財務管理體制、會計操作細則或發展規劃,經縣級以上行住戶管部委或大小型企業批準施行。須有省級以上行住戶管部委或大小型企業的書面認可;
4.在單位財會核算、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內控機制構建、會計信息焦化作中起到關鍵作用和具備創新性,通過制定財會方面文件、具體方法、管理建議書等提出建設性意見,被本單位采納并推行,療效明顯。須有本單位書面認可或提供證明明顯療效的鑒別材料;
5.在管理財會建設和推廣中發揮重要作用,取得明顯成績并得到縣級財政部委認可;
6.在本專業取得明顯成績,獲吉林省勞動大賽執委會追授的個人一等功;或獲部、省、市財政部委追授的“先進財會工作者”稱.號;或取得“山西省會計領軍人才”證書。
(六)專業理論水平條件
任財會師以來,公開發表、出版過有較高水平的財會專業學術論文、著作,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作為編著或主要編撰人員在正規出版社出版發行財會專業學術專著、譯著一部,本人編寫部份不多于2萬字,同時須遞交1篇公開發表的財會專業學術論文(每頁不超過2000字,下同);
2.作為編著或主要編撰人員撰寫一部在正規出版社出版發行的財會專業用書,本人獨立編寫部份不多于5萬字,同時須遞交1篇公開發表的財會專業學術論文;
3.在公開發行的財會專業學術期刊或綜合大報的理論版面發表財會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報送條件所要求的論文,均須是任現職其間以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有國外(CN)和國際(ISSN)統一增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刊物和綜合大報的理論版面、專業大報的理論學術版面上發表的財會專業學術論文(每頁不超過2000字)。國家級論文系指,在國家一級學會(商會)、有碩士學位追授權的專科高校或科研院所承辦的學報或國家綜合大報理論版面、專業版面上發表的財會專業學術論文,或被英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中文核心刊物要目總覽收錄的財會專業學術論文。報送材料中所遞交的論文或著述,均須附國外主流科技文獻數據庫網站下載的驗證檢索網頁。學術論文通過“中國維普"()、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知網英文科技刊物數據()檢索、驗證;專著通過“中國新聞出版信息網”()踏入CIP數據中心檢索。為了確保檢索的真實性,報送者在上報評審材料時將學術期刊、著作(封套、目錄、刊號和內文)與網上檢索一齊附上,并加蓋單位人事(職稱)部委圖章。
(七)考評條件
報送評審初級財會師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出席年度考評和任職屆滿考評,近十年的年度考評結果均須在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八)繼續教育要求
依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會計[2018)10號)要求年高級會計師評審,財會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出席繼續教育并取得規定學分。專業技術人員出席繼續教育狀況作為報送評審職稱的重要條件。
(九)破格報送條件
1.基本條件.
對不達規定文憑或不滿任財會師期限,業績、貢獻非常突出的人員,可破格報送評審,但不得文憑和任職期限雙重破格。破任職期限晉升者,最多只容許比正常晉升的規定任職時間提早2年。破文憑晉升者,須具有高中大專文憑,常年在基層各鎮、社區(農.村)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
2.詳細條件
(1)須符合報送條件(一)至(八)條中除文憑或閱歷條件外的各項要求。
(2)《高級財會實務》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
(3)任財會師其間,公開發表、出版過有較高水平的財會專業學術論文、著作,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①作為編著或主要編撰人員在正規出版社出版發行財會專業學術專著、譯著一部,本人編寫部份不多于5萬字,同時須遞交1篇公開發表的財會專業學術論文;
②作為編著或主要編撰人員撰寫一部在正規出版社出版發行的財會專業用書,本人獨立編寫部份不超過8萬字,同時須遞交1篇公開發表的財會專業學術論文;
③在公開發行的財會專業學術期刊或綜合大報的理論版面發表財會專業學術論文4篇以上,其中國家級論文起碼1篇。
(4)任財會師其間,工作業績須符合下述條件中的2條:
①在本專業取得明顯成績,獲湖南省勞動大賽執委會追授的個人一等功;或獲部、省、市財政部委追授的“先進財會工作者”稱號;或取得“山西省會計領軍人才”證書;
②參加會計專業競技活動中榮獲國家級前十名、省級前六名、市級或全國行業系統前三名的成績;
③在小型企業兼任會計部委負責人或在小型企業兼任總財會師3年以上(須附委任文件原件),工作成績突出。
四、申報程序
(一)個人自主報送。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符合條件即可報送。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財會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除閱歷條件外(須取得財會師資格)其他報送條件的,可比照本單位同等文憑和閱歷人員,直接報送初級財會師。凡上年度報送評審未獲通過者,須申報新增業績成果1項以上。
(二)單位民主評議。用人單位設立由群眾代表、同行學者、單位領導等共同組成的評議組,對報送人員遞交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初審把關,對報送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心態、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議,用人單位按照評議組意見,出示鑒別意見。鑒別意見須標明報送人文憑、資歷、工作能力、業績成果、學術技術等是否符合報送條件,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用人單位簽章。
(三)逐項初審報送。報送材料由省專員部委或各省人社局初審后申報安徽省中級財會師評審執委會。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報送。人事檔案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的,由用人單位開具鑒別意見,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報當地人社部委初審后,逐項申報安徽省中級財會師評審執委會;未申領人事檔案代理的,由用人單位開具鑒別意見,經當地人社部委初審后,逐項申報安徽省中級財會師評審執委會。
(四)加強職稱工作網路報送。報送模式采取在線報送,推行網上受理、網上初審、網上反饋。報送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廣東省初級財會師評審報送系統平臺進行報送。審查通過后,各省、各專員部委將報送評審相關紙質資料,安排專人統一申報至四川省初級財會師評審執委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根據有關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報送推薦工作,推行“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條件程序公示、個人報送材料公示、單位鑒別意見公示。公示期不超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
(二)要嚴厲報送紀律,推行“雙承諾”制。報送人及所在單位要在評審表中相應欄目內,對報送人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本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簽字確認。報送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曾經報送入圍或評審通過資格,并計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列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年限為3年;推薦單位未按程序、條件推薦,初審把關不嚴,推薦不符合條件人員報送的,對有關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年高級會計師評審,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各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申報報送材料。申報材料時,須交驗相應原件,初審通過后退還。申報時間、地點在“會計之星”網站()另行通告。
青海省財政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