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13 11:40:45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為了確保河北工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有序開展,明確招生規范,保障考生正當權益,依據國家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相關要求,同時結合本校本科招生實際狀況,特制定本章程。
河北工程大學屬于河北省教育廳管理,是一所公立的普通本科院校。該校是河北省的重點骨干大學,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與水利部共同建設的高校。學校具備學士和碩士學位的授予資格,同時作為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的實施單位。學校的代碼為10076,其辦學層次為普通本科。
第三條 河北工程大學坐落在河北省邯鄲市,設有四個校區,分別是主校區,位于邯鄲市光明南大街199號,中華南校區,位于邯鄲市中華南大街62號,叢臺校區,位于邯鄲市叢臺路83號,以及洺關校區,位于邯鄲市臨洺關西南開發區。
第四條 河北工程大學招生過程依照“機會均等、公平評判、透明操作,德智體綜合評估、整體衡量、選拔優秀”的方針進行。招生過程接受監督部門、新聞單位、考生及其家庭以及社會各界的審視。
第二章組織機構
河北工程大學組建了招生組織機構,該機構負責擬定本科招生規范文本、招生安排方案、招生實施辦法,同時參與商議并裁定本科招生相關的重要事項。
第六條 河北工程大學設有招生委員會,該委員會設立招生辦事機構,此機構位于教務部門內部,承擔學校本科層次招生事務的日常管理職責。
第七條 河北工程大學設立招生監察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計劃與錄取
河北工程大學依據自身的教學資源與教師隊伍等辦學條件,綜合權衡各省區考生數量、生源水平、區域均衡發展及專項扶持措施、往屆招生安排等要素,來制定招生名額。各省各專業的招生名額由相應的省級招生管理機關公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本校會為本科招生設置一定比例的計劃名額,這個比例是總名額的百分之一,目的是為了平衡不同地區統一考試考生的錄取情況。
河北工程大學依照教育部確立的“高校自主決定,招生管理機構實施監督”的機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機構負責實施統一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 要依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設定錄取分數線,錄取分數線通常不超過招生名額的百分之六十。
河北工程大學在審核考生檔案時,會認可各省招生機構依據國家教育部相關法規所提供的加分優惠,不過,在分配專業時,學校不會參考加分情況,僅以考生的真實高考成績,不包括任何附加分數,來進行專業分配。
錄取專業時,依據考生的高考實際分數,不包括附加分,并結合其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進行分配,各個專業志愿之間設有分數差異,這個差異的數值是2-1-1-0-0,也就是說,第一個和第二個專業志愿之間的分數差距是2分,第二個和第三個專業志愿之間的分數差距是1分河北工程大學洺關校區,第三個和第四個專業志愿之間的分數差距也是1分,從第四個專業志愿開始,之后的志愿之間不再有分數差距。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四條 當高考原始總分相同(不包括加分項)的情況下,將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數學以及外語成績,并從中選擇分數更優者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英語專業理工類,法學專業理工類,僅選取填報了該專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志愿者。
第十六條 建筑領域和城鎮規劃領域這兩個學科門類需要具備相應藝術素養,入學時進行二次考核。
第十七條 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專業依據高考文化分數與專業統一考試成績的總和,從中選拔優秀者錄取。
第十八條 采礦工程專業只招男生。
第十九條 英語專業要求口語加試合格。
第二十條 學校以英語作為外語語種組織教學。
報考優秀運動員資格,須仔細閱讀《河北工程大學2015年優秀運動員招生辦法》。
河北工程大學體檢標準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3號)文件執行,同時依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號)文件要求進行。
新生報到之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依照國家招生政策,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和健康狀況的審核。審核達標的學生,學校會依據規定為其創建學籍檔案,并在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平臺上完成注冊,從而獲得學籍。審核未達標的學生,將根據不同情形給予相應處置,嚴重者可能被取消入學資格。
任何通過欺騙手段或偏袒行為獲得學生身份的人,一旦被發現,將被剝奪學生資格。對于嚴重違規的情況,需要將案件提交給相關機構進行處理。
第四章收費標準和其他
第二十四條 收費標準:
學費:環境設計專業等三個設計類學科每生每年6125元河北工程大學洺關校區,其余學科每生每年3500元,
住宿費用因條件差異而異,分為每名500元每年和每名800元每年的兩種收費檔次。
河北工程大學根據相關制度規定,設有各類獎勵基金,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起步網校,提供勤工儉學崗位,減免部分學雜費,給予臨時性困難支持,旨在協助經濟上有難處的學生順利完成學習。
河北工程大學依據可用教育設施,決定不同學科的學生在哪個校區接受教育。
第二十七條 學生若在河北工程大學設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了培養計劃所要求的所有課程,且在品德、智力、體質方面均符合畢業標準,學校將批準其畢業,并頒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的高等院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同學,可以獲得學士學位,建筑學專業的本科學生若滿足學校的學位授予要求,將被授予建筑學學士學位。
錄取結果公開的途徑: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發布的錄取信息。